关于母婴监护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院内论证的通知
各生产厂家、供应商:
经院部研究决定,近日就医院使用的母婴监护仪、可视化产程监测系统、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直立倾斜试验床、床边心电图机、心电图工作站、经颅多普勒血流仪、病人监护仪等进行院内论证。欢迎有资质的生产厂家、供应商前来我院报名,接洽相关事宜。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地 |
数量 |
1 |
母婴监护仪 |
国产 |
1 |
2 |
可视化产程监测系统 |
国产 |
1 |
3 |
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 |
国产 |
3 |
4 |
直立倾斜试验床 |
国产 |
1 |
5 |
床边心电图机 |
国产 |
1 |
6 |
心电图工作站 |
国产 |
1 |
7 |
经颅多普勒血流仪 |
国产 |
1 |
8 |
病人监护仪 |
国产 |
18 |
一、 请有意参加院内产品介绍的合格供应商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8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双休日除外)至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并确认资格。
二、 联系人:龚志民 联系电话:0512-52336352
三、 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资格;
四、在报名时需向采购单位提供如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3、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复印件(如有);
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与谈判的产品的注册证(如有)。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谈判时间,并通知各报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