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实施《常熟市中医院章程》的通知
第四条医院地址及网址
总院地址:常熟市黄河路6号
总院官方网址:Http://cszyy. cn/
总院微信公众号:常熟市中医院
分院地址:常熟市外菱塘路35号
第五条医院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常熟市财政补助、医疗服务收费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医院登记管理机关: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七条法人地位: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依法独立承担经济、
民事和社会责任。
第八条领导体制: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 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九条功能定位:医院是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医师协 会乡村医生培训中心,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世界卫生组织命名的“爱 婴医院”。医院承担中医药临床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服务、承担 妇幼保健服务,承担医学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妇幼保健等业务与技术指导,承担相应 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第十条始终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在医院的发展过程中,坚持追 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当二者出现矛盾时,首先追求社会效 益。
第十一条医院始终坚持传承发展中医药的办院方向,在发展中坚 持中医特色与优势。依靠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发展妇幼保健、急诊急 救、慢病诊疗,促进医院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医院院训:精诚博爱传承创新
第十三条医院使命和愿景
【使命】传承中医文化精髓、守护人民身心健康
【愿景】建设百姓信赖、同行尊重、员工幸福的精致医院
第十四条医院发展战略
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科教兴院发展 战略,加快名院、名科、名医建设进程,努力建成国内县域领先的三 级中医医院。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举办主体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行使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 等;
(二) 审议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三) 依法决定医院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四) 按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院级领导,实施院领导任期目标 考核;
(五) 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院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 核结果与政府投入等挂钩;
(六) 为医院提供必要的办院条件和经费投入,维护医院利益, 保障医院的办院自主权和独立开展法人活动的权利;
(七) 为医院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 投入,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十六条医院享有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 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医院 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学科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与成 果转化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第十七条医院的主要职责和义务: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群众 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
(二) 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 卫生服务;
(三) 坚持传承发展中医药的办院方向,传承与弘扬中医药精髓, 不断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运用中医药维护人民健康;
(四) 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交融,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 力;
(五) 履行妇幼保健职责,开展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及相关公 共卫生服务;
(六) 承担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承担院校学生的实习 带教、床边教学,促进中医药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七) 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任 务;
(八)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医院的业务范围以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执业 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医院接受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内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党委
第二十条医院设立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按照上级 要求设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若干名。其中,党委书记一 名,是医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由上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按有关规定和程 序选举产生。医院党委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十一条医院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公益性和传承发 展中医药的办院方向;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 总结发展实践经验,不断提升医院班子把握方向和破解难题的能力;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卫 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第二十二条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医院管理统一起来,明晰权责 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有力、运转顺 畅的医院治理机制。
第二十三条医院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组织机构、活 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医院预算。
第二十四条医院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 “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 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第二十五条医院监察室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对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格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规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和医 德医风督查,特别是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的监督,持之以 恒正风肃纪;强化党纪教育,建设医院廉政文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 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 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
第二节行政领导班子
第二十六条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设院长1名,为医院(常熟市 中医院、常熟市中医院菱塘分院)的法定代表人。院长是医院经营管 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行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设副院长若干 人、财务总监(总会计师)1人,协助院长分管医疗、教学、科研及财 经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七条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 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任用。院长和分管医疗、 科研、教学、分院等相关业务的副院长,一般应当从医疗卫生领域选 拔。
第二十八条院长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按有 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业务副院长由院长提名产生,或按有关规定 和程序选举产生,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副院长向院长负责,在 院长授权的分管职责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第二十九条院长的主要职责和义务: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管理 制度、基本建设项目、重要资源配置方案、年度预算等;
(二) 负责中医药传承、挖掘、创新工作规划与推进,组织制定 和实施形成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三) 组织制订和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和岗位职责;
(四) 组织制订和实施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五) 落实政府办医目标,组织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 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六) 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体现公益性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和符 合行业特点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
(七) 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行管理,推动中医药临床疗效的提高, 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八) 负责医院专科、学科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科研教学工作;
(九) 培养和造就一支高水平人才队伍,确保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十条医院行政领导班子的任期及退出:
医院领导班子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可以连任。因达到退职年龄界 限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手续。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 岗位进行调整。
因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被认定为不适宜担 任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因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因本人提请辞职的,辞职程序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 核。考核评议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 步考核。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述责述廉述德,接受上级党委的考核和 医院员工的评议。
第三节专业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医院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各项医疗卫生管理法 律法规和各项诊疗护理规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根据上级规定和三级医院建设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设立院 务管理、医疗、教学、科研、护理、院感、药事、安全生产等专业委 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依照相关章程或规则开展工作。
第三十三条专业委员会成员需按照有关程序和条件由科室推荐, 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专业委员会产生后,由所有委员推荐或选举主 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秘书处可设在相关行政职能科室,负责 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专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议题由主任委员、副 主任委员、秘书等讨论确定。同时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相关行政职 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专业委员会会议应规定最低参会人数,并按专业委员会章程或规 则的规定进行表决,对于不适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应予保密,并遵循回
避原则。
第三十五条专业委员会聘期一般为三年,期满换届。因工作调动 的,及时进行调整。
第四节 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十六条医院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 力的机构,是医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由医 院工会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在医院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 的方针、政策,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参与医院管理,保障员工合 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员工积极性。
第三十七条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职工代表每五年改 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享 有监督权和建议权,可在职代会召开期间或闭会期间向医院递交议案, 医院党委应高度重视职工代表议案,积极釆纳其中合理建议,做到一 议一复。
第三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 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由应到会 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召开职代会由医院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职工代表大会对于与 医院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具有审定权;对于医院发展的重大事项 和制度建设具有审议权;对于医院运营管理、人事任免等具体管理工 作有建议权。医院职代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 听取和审议院领导班子工作报告、审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 的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管理制度;
(二) 审议薪酬分配方案等涉及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 围绕中心议题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
议;
(四) 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员工 的意见和要求;
(五) 根据群众和代表的意见,向医院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提出 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五节分支机构管理
第三十九条 菱塘分院等医院的分支机构与总院实行同一个法定 代表人、同一套班子管理,统一财务、统一人事、统一制度的模式。 由总院委派业务副院长负责分支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节内设机构
第四十条医院依据三级中医医院科室设置标准和规定,结合医院 宗旨、发展目标、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统一的原 则,科学设置医院内设机构,包括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职能科 室,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需要可适当增设二级、三级行政职能科室。
行政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执行医院管理决定;执行、细化医院在 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动特色与优势的形成;为医 院业务发展及学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与管理支持。临床医技科室主要 职责:依法组织开展学科范围内的相关医疗执业活动,为患者提供诊 疗、护理、康复和健康咨询等服务;推动学科专科发展,开展、运用、 丰富的诊疗手段,不断提高临床疗效;负责提高本科室质量管理和服 务病人水平;开展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承担医院交办的其 他工作。
第四十一条 根据内设机构各科室实际,管理人员可设正(副)科 长、正(副)病区主任、正(副)病区护士长、大科科主任、大科护 士长等,必要时可增设科秘书一名。临床科室增设主诊组,实行科主 任领导下的主诊组负责制。内设机构应逐步建立健全部门管理制度、 操作规范,民主决策制度、部门会议制度等。
第四十二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信念坚 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选拔任用 内设机构负责人。注重群众民主评议意见。加强聘后管理,激励内设 机构负责人牢记使命,认真履职。
第四十三条内设机构负责人聘期一般为三年,实施目标管理,每 年及期满开展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职述责和考评,并接受民主评议,考 评不合格者,不再担任负责人。对任期届满、年龄到期的负责人岗位 通过竞争上岗方式进行换届。
第七节群团工会
第四十四条医院成立包括工会、共青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健 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组织活力。
第四十五条加强党委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 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平台。
第四十六条医院工会接受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围绕医院 中心任务,团结动员员工为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做贡献。负责职代 会的筹备及组织工作,作为职代会常设机构,积极反映员工意见和建 议开展员工文体活动,落实好员工福利保障工作。
第八节统一战线
第四十七条民主党派是医院民主管理重要的力量。医院党委坚持 党的统一战线有关政策和方针,把统战工作作为医院党委的一项重要 工作。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由医院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通报医院的教学、医疗、科研、管理等方面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 (民主党派负责人、侨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参加,广泛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对关系医院发展的重要规划、重大举措、重要人事安排,在决策 实施前,要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广纳各方意见和建议。
医院召开有关重要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应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 席会议,以利知情问政,使医院的管理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
第九节合作机构
第四十八条 贯彻落实政府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方针政策,遵循 本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区域医共体、医联体建设。区域医 共体以医共体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 规则等,规范内部治理机制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运行效率和社会效 益。利用自身专科特色和优势,积极推进专科医共体建设,不断完善 专科医共体组织架构及运行模式。
第四十九条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谋发展" 的原则,积极探索与上级医院、基层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等医疗卫 生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同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明确各自责权,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
第四章决策机制
第一节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十条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五十一条医院领导班子决策的形式有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 院长办公会、院务委员会。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在召集会议前,党政办 要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征求讨论议题,通报会议安排;主持会议的领 导审定议程,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列席会议的人员,列席人员无表决 权;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传阅后签字。
会议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会议讨 论中,凡涉及与某参会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关系的 议题,该参会人员应当回避。
第五十二条 党委会: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 加会议,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成员参加并享有表决权。
党委会主要讨论党建工作及医院规划、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 党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书记最后总结并形成会 议决定。
党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出席方 可举行。
第五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党政联席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 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党政联席会议是医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和决定医院重要事项、互 通情况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医院的发展规划、“三重一大”(重 大事项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以及大额资金使用) 等重大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 则。
在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书记综合班子成员意见做 出会议决定。党政联席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 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第五十四条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是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决策 的布置会、落实会。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 参加。
会议讨论中,副院长应就分管的工作交流通报,提出问题,拿出 方案,征求意见;其他参会人员积极发言,民主讨论。院长最后汇总 做出会议决定。院长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院长办公会。
第五十五条院务委员会:院务委员会成员由医院党政领导、主要 行政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工会代表组成。院务委员会会议由院长召集 并主持。
院务委员会主要讨论须递交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的或党委会、 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影响医院运营、发展和职工利益相关的重要事宜。 在会议成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院长综合参会人员意见做出会议决 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节辅助决策
第五十六条科室負责人例会:一般由院领导、职能科室和临床医 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由业务院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一次。 重点执行医院决策,解决医院运营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对涉及医院运 营管理的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对医院决策提出建议。
第五十七条医院顾问委员会:医院选聘本院临床、科研教学、管 理等领域资深专家组成医院顾问委员会,顾问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 主要就涉及医院战略发展的相关问题听取咨询医院顾问委员会成员意 见。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第五章运营管理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五十八条医院运营管理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的 原则,科学整合院内外各方资源,建立合理机制实现优质高效,促进 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十九条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科主任是科室各项工作执 行的第一责任人。医院运营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依照医院发展规划, 签订科室目标责任书,并与科室管理人员考核及科室绩效挂钩。
各科室、各部门管理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机协调、切实可行、 有据可考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
第六十条医院发展规划由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制订,由职工代表 大会讨论通过;科室工作计划,根据科室发展规划和医院目标责任管 理要求,由本部门讨论制定,经分管院领导审核,报请院领导班子会 批准通过后实施。
工作规划或计划要有落实保障机制,坚持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明确考核奖惩机制。相应责任人对分管领导和院长负责,受全院员工 监督。
第二节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十一条医院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 逐步完善岗位结构比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科主任目标责任制和全员聘用 制,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局面。
第六十二条积极探索符合医院实际的薪酬分配制度。薪酬分配坚 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原则,坚持社会、医院、员工利益相统一的 原则,坚持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的原则,以工作的质与量为基础,突出“管 理、技术、责任、风险"等因素在绩效评价中的地位。
笫六十三条注重各类人才的培养,不断丰富和完善分层次、分阶 段人才培养体系,做实人才培养“三跑”计划,完善医院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制度。在经费和制度上优先保障中青年业务和管理骨干人员 的职业化培养,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全员能力和素质。充分发挥老 专家的传、帮、带作用,培育中青年业务骨干。推动职称评审和人才 评价改革,为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创造条件,围绕领军人才建 设优秀团队。不断完善高端人才、优秀人才和优秀团队引入机制。
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不断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促进 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名医“师带徒"工作,建立名医工作室,中医 流派研究工作室,促进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以及中医流派的传 承、创新和发展。
第三节医疗、教学和科研管理
第六十四条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 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疗质量的最 高管理机构,主任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下设职能部门,负 责医疗质量有关的人员培训、规章制定、质量控制、分析改进等职责, 在委员会领导下建设全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负责 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各项医疗规章 制度。
第六十五条坚持紧跟现代医学前沿,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与优势, 不断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加强院校合作,院 企合作等多种合作模式,持续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与科研创新能力。
第四节财务资产管理
第六十六条医院资产为国家所有,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 依法依规实施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医院资产。
第六十七条 医院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等。医院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医院资产处置、 岀租、出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 政部门审批。
第六十八条 医院釆购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医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 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财务 会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依法
按章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
第七十条医院设置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由财务总监全面负责 医院财经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医院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以及主管部 门对医院进行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等监督、审计。
第七十一条医院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无 偿、非营利性、公益性和公开性原则。捐赠的使用须按照捐赠协议约 定和相关规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活动;建立机制,保障捐赠管理公开透 明,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第五节后勤管理
第七十二条 医院后勤以服务临床一线为指导思想,围绕医院战略 目标,持续推进后勤社会化,实施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既 有动力又有压力的运行机制,为医院发展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
第七十三条医院后勤以提高患者和职工的满意度为工作目标,通 过后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人性化、信息化,提 升服务和保障水平。
第七十四条 医院后勤管理范围涉及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物资、 服务、信息、安全等内容,遵守政策法规,严格内部控制,规范制度 流程,严守廉政要求。
第六节信息化建设
第七十五条 大力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为服务患者、服务临床、 服务科研、服务科学管理创造有力的信息支撑平台。
第七十六条借助信息化技术,推动医院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发 展,倡导技术革新和管理持续改进,拓展智慧医疗和远程医疗,确保 医院的信息安全。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七十七条 党纪监督:医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 设主体责任,保障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医院贯彻实行。医院监 察室是医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依据 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责任。
第七十八条内部监督:医院鼓励和支持员工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 见或建议,员工代表要及时履行对医院领导的监督责任。
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 院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
医院实行月度会制度和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将医院重要事项向全 院通报,保障医院决策和管理制度的高效落实,并接受全院员工监督。
第七十九条 政府监督:医院应保持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接受审 计、财政、价格、医保等政府部门及举办主体的监督,配合相关巡视、 巡查,保证医院日常执业及财务收支的健康运行。
第八十条社会监督:医院聘请社会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 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落实结果反馈,建立监 督评价考核体系;依法实行院务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布有关 信息,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第七章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十一条 本章所指医院员工包括全体在编员工和编外劳动合 同制员工等。
第八十二条医院员工享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权利:
(一) 医院员工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医院相关规定和合 同约定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休息休假及其他福 利待遇。
(二) 医院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公平享有职业发展机会,公平获得 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三) 医院员工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奖励、纪律处分及 其他关系自身利益等事项享有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的权利。医院应明 确员工表达异议和申诉的程序和归口管理部门。
(四) 医院充分保障员工良好的工作环境,主动维护员工合法权 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保护本院员工的人格尊严、 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 医院员工有权监督医院管理工作。医院员工有权就医院运 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医院相关部门举报,并有权对医院管 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医院建立有效机制保障员工实现监督权。
(六) 医院员工有权参与医院管理决策和业务活动,对各项工作 中不涉及保密要求的内容享有知情权。
第八十三条医院员工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章程规定 的义务:
(一) 医院员工应该发扬救死扶伤精神,贯彻国家卫生工作方针, 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勤奋工作,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服务质量。
(二) 医院员工是医院的形象代言人和维护者,有义务自觉遵守 职业道德,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维护医院声誉和权益。
(三) 医院员工有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保护患者 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知情权、隐私权以及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第八十四条医院离退休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外包服务人员等按 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和医院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八章文化建设
第八十五条文化体系建设:医院倡导追求卓越、爱院如家、团结 协作的文化氛围,保证文化理念的先进性和与时俱进。鼓励以科室为 单位发展富有特色的科室亚文化,从而不断丰富完善医院的文化体系。
第八十六条 文化载体建设:通过树立典范、加强培训、开展争先 创优等行动,树立医院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
第八十七条 文化宣传建设: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医院简 报、院内宣传栏、社会媒体等宣传医院文化。
第八十八条医院院徽是:©O该标志图形釆用了草书“中医” 的“中"字一气呵成,“中”字图形又形象地体现了母亲怀抱着孩子, 整个图形一形二意,把“中医”与“妇幼保健院”两个概念很好地协 调统一地传达出来,标志整体表现出浓郁的人文理念。
第九章服务管理
第八十九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不断创新 服务措施。重视患者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调查,并与科室管理紧密结 合。积极引进“互联网+"等技术,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开展优质 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
第九十条重视患者投诉,完善投诉分类管理。推进院内调解、人 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相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 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十章附则
第九十一条 医院应当保持章程的稳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按照相关规定修改章程:
(一) 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相冲 突的;
(二)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需要对章程 进行相应调整的;
(三) 医院发生所有制变更,或者名称、类别等级、办医宗旨、 发展目标、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
(四) 章程内容与患者利益或员工整体利益不符的;
(五) 上级主管部门等有权提议修改章程的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 程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医院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章程:
(一) 审批机关决定撤销的;
(二) 因合并、分立、解散的;
(三) 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九十三条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章程修改案,由医院报登记管 理机关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登记。
第九十四条医院依据本章程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 件,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 程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办理。
第九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共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新区医院)、常 熟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制定、修改、发布、解释,由常熟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监督实施。
第九十六条 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