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痰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院内论证的通知
关于排痰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院内论证的通知 |
各生产厂家、供应商: 经院部研究决定,近日就医院使用的排痰仪、四通道静脉注射工作站、排痰、呼吸康复训练系统、贴敷式胰岛素泵、人体成分分析仪等进行院内论证。欢迎有资质的生产厂家、供应商前来我院报名,接洽相关事宜。
一、 联系人:龚志民 联系电话:0512-52336352 二、 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资格; 四、在报名时需向采购单位提供如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3、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复印件(如有); 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与谈判的产品的注册证(如有)。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谈判时间,并通知各报名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