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结算就医流程汇总资料
一、针对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医保合并的省份,可以直接通过社保异地结算平台结算。
对象: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办理手续:1备案: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2选定点:选择就医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
3持卡就医:持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至办理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划卡结算。
注意事项:住院省内省外都可以划卡.门诊省内可以、门诊省外不可以。
二、针对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医保未合并的省份,需通过国家卫计委平台结算。
对象:异地转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办理手续:1备案:本人或家属在办理住院前向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可电话联系参保地经办机构)
2选定点: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结算:患者出院时在新农合直接结报服务窗口享受直接结报服务,交纳自付费用。为患者提供住院费用结算单和费用明细单。发票原件留存医院。
注意事项:以上只针对辽宁、吉林、安徽、海南、贵州、陕西、西藏这7个省的新农合住院病人。
*具体可拨打参保地或就医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区号+12333